• 鱼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7-21  /  浏览:7105 次  /  

鱼征公告[2022] 2号

鱼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4月2日,鱼台县2022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鱼台县2022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2]16号)批准征收土地11. 725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武张线东、金威路南、盛发路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黄镇望湖新村


地块2范围:武张线东、盛发路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黄镇望湖新村.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

地块1:位于张黄镇望湖新村,总面积11.72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0.2491公顷,拟用于鱼台张黄化工产业园内产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化工用地。


地块2:位于张黄镇望湖新村,总面积1.475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4759公顷,拟用于鱼台张黄化工产业园内产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化工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鱼台县财政局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张贴满10个工作日后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件


联系人:马就

联系电话: 0537-6253393。

鱼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9日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本站转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本网站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凡原创稿件不经同意不得转载;欢迎爆料/提供新闻线索请联系小编。

鱼台公众号.jpgindex_ada1578559711139.jpg

鱼台快手.jpg鱼台微博1.png



 



未标题-2.gif鱼台焦点图360270.jpg    1鱼台手机版.gif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地址:鱼台湖陵二路107号 邮编:273500
鱼台房产网 www.ytfc8.com
网站客服QQ:344800503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7-6229376 举报邮箱:ytzwgk@ji.shandong.cn
苏ICP备17038594号-4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