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部分路段违停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秩序,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在老砦镇、张黄镇以下路段增设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采集,作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依据。现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2年3月25日。
二、禁停区域范围:
(一)、老砦镇驻地禁停区域范围(规定停车位除外):
1、318省道:东至双河拉面馆--西至闫集排灌站。
2、府前路(106县道): 南至老西村、老东村路口--北至双河村东路口(昌民酒家)。
(二)、张黄镇驻地禁停区域范围(规定停车位除外):
1、武张线:北至滨湖农贸大市场北(公交车站亭)--南至张黄村加油站。
2、清张线:东至张黄小学--西至镇西村西(预制件厂)。
3、兴张线(中煤大道):东至文化路--西至武张线。
以上路段设备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启用后将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处理程序规定》进行依法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鱼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