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在相关渠道获知鱼台县鲁宁嘉园交房时就漏水,12年得不到解决。相关部门就这一事件给予回答,具体如下:
业主:鱼台县鲁宁嘉园,2号楼,二单元 603.; 投诉对象:房屋出卖人:江苏省隆泰置业有限公司、 鲁宁嘉园物业公司:鱼台县鲁宁物业有限公司; 事实与理由: 2007年,9月13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008年元旦交房,交房时发现房屋主卧漏水,房顶大面积湿透; 多方交涉,建筑方负责人姚姓经理,钻开楼板放水。 2009年姚经理带工人进行维修;维修后卧室东南角依旧渗水。多次要求再修,无果。 2011年,主卧渗水再次严重,开发商找不到人,物业说是开发商责任,不负责,不处理。业主无奈自己维修。维修结果仍有东南角漏水现象。 2013年,再次渗水严重,找物业,物业一直以自己不管理维修基金为由,没有业主委员会为由,不给处理。没办法业主自己第二次维修。维修后渗水减轻。 2014年至今,物业只收物业费,房屋渗水问题 一直不闻不问。如果不交物业费,前期就拉水表,拉电闸,后几年就限制出入。每次交物业费,都要求物业维修房顶漏水,至今没有维修,没有人员联系我。 今年打物业电话,打了一个月,任何时间段都无人接听。 百姓民生,恳请党和政府帮助,感谢政府!
已回复鱼台县。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鱼台县回复如下:
亲爱的网友您好: 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现小区物业与诉求人初步达成维修意见。下一步,住建局将持续关注该问题的后续解决情况,确保业主房屋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鱼台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