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鱼台县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的安排,从12月19日开始,县委组织对全县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县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检查组对部分镇街和县直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红,县委副书记、县长宫振华,县委常委王亚栋、张本立、韩贵省、张玕、李森、马汉柱、辛剑、刘健分别到王鲁镇、张黄镇、唐马镇、罗屯镇、谷亭街道、老砦镇、住建局、教体局、人社局、交运局,查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资料,听取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汇报,并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详细了解各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这次检查是中央和省、市、县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新部署、新要求后我县首次组织的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党委履行组织领导之责、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表率示范之责和纪委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及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情况。
检查过程中,县委常委对各有关镇街及县直部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给予肯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要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两个责任”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三转”力度,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县委常委强调,要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要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始终同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作风案件直查快办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纠行业不正之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深化源头治理,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加强权力监督。
县委常委要求,要不断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各级纪委要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要切实加强检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好导向作用。要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