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初始登记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14-12-18  /  浏览:2975 次  /  

一、提交证件

  (1)申请人为个人

  1、土地使用证;

  2、规划许可证;

  3、权利申请人结婚证、单身证明或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

  4、房地产测绘平面图;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6、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为单位(开发公司)

  1、发改委批复;

  2、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房地产测绘平面图;

  8、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组织代码证;

  9、开发公司资质证书;

  10、开发经营许可证;

  1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2、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13、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工作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自收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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